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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蠻、心足---環保運動工作者文魯彬律師訪談

林渭富 / 司改雜誌第063期  2006/11/30

前言

法律人,像是法官、檢察官或律師,都是一般人眼中的社會菁英分子。這些位居金字塔頂端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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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609/4/flpw.html
 更新日期:2007/06/10 04:39 記者: 黃菁菁/東京報導

女性在離婚後半年內不得再婚,女人在離婚後三百天之內生的小孩必須列入前夫的戶籍!
在廿一世紀,日本民法竟然還有此類只限定針對女性的荒謬規定,使得有些日本女性寧可
同居也不要法律約束下的婚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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